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审核程序
一、审批依据:
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二、申报材料:
(一)新设立的物业服务企业申请资质提交下列材料:
(1)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申报表(申报企业登陆http://www.jnfggov.cn或http://www.jinanwuye.com网站“物业管理网上办事平台”,在线填报并打印盖章)
(2)营业执照(企业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以上)
(3)企业章程
(4)验资证明
(5)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物业管理专业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管理和技术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书和劳动合同(员工劳动合同不少于10人,其中含会计师、工程师等中级职称及以上人员不少于5人),并附当月社会保险材料(社保办出具并且盖章的员工社会保险缴费申报表、代扣代缴明细表以及缴费发票)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装订成册,另单独附申报表一份,其中(2)、(3)、(4)、(5)、(6)现场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二)申请核定三级资质或证书到期重新申报的物业服务企业提交下列材料:
(1)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申报表(申报企业登陆http://www.jnfggov.cn或http://www.jinanwuye.com网站“物业管理网上办事平台”,在线填报并打印盖章)
(2)营业执照(企业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以上)
(3)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一正两副)
(4)物业管理专业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管理和技术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书和劳动合同(员工劳动合同不少于10人,其中含会计师、工程师等中级职称及以上人员不少于5人),并附当月社会保险材料(社保办出具并且盖章的员工社会保险缴费申报表、代扣代缴明细表以及缴费发票)
(5)物业服务项目委托合同
(6)物业服务业绩材料(指物业服务项目创优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表彰情况)
(7)上一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装订成册,另单独附申报表一份,其中(2)、(4)、(5)、(6)、(7)现场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原资质证书留存。
(三)申报二级或一级资质的企业应提交:
(1)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申报表(申报企业登陆http://www.jnfggov.cn或http://www.jinanwuye.com网站“物业管理网上办事平台”,在线填报并打印盖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4)省建设厅要求提交的材料
以上材料(1)、(2)、(3)一式一份,装订成册;省厅要求的材料(4)单独装订。
职业资格证书:因国家物业管理师制度现已建立,物业资质申报条件中的职业资格证书仅指通过全国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并依法注册取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注册证》,原有各类物业管理专业岗位资格证书、培训证书等今后均不再作为物业资质审批的要件。因物业管理师制度施行时间较短,目前对申报企业中注册物业管理师数量暂不做要求。
三、办事程序:
(1)申请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持申报材料报市住房保障管理局
(2)对申报三级暂定、三级的企业,审核通过的颁发资质证书;申报二级、一级资质的企业,签署审查意见报省建设厅
四、办理时限:
三级(三级暂定)资质审批事项,市住房保障管理局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完成。
五、收费标准:
不收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