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事项: |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审批 |
办理机构: | 市审批中心建委窗口(咨询电话:86561817) |
办理依据: | 1.《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条例》 2.《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40号) |
申报材料: | 1.济南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申请表及附表(加盖公司印章)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3.资质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验原件) 5.房地产开发项目经营权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规划总平面图复印件(验原件) 7.济南市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相关技术经济指标表(加盖公司印章) 8.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验原件) 9.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验原件) 10.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的证明(加盖公司印章) 11.商品房预测绘报告和商品房预售总档备案证明(验原件) 12.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备案证明及委托合同复印件(验原件) 13.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已经设置抵押的,提交抵押权人签署的书面意见;未设置抵押的,公司出具证明。(加盖公司印章) 14.销售楼盘申报价格(具体到套)一览表(加盖公司印章) 15.商品房预售合同模版(不同模版的分别提供) 16.配套工程建设同步完成进度情况说明(加盖公司印章) 17.民用建筑节能信息公示表(内容必须与审核通过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一致)(加盖公司印章) 18.住房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和承担方式说明(加盖公司印章) 19.在售网签情况说明 |
办结时限: | 10个工作日内。 |
办事程序: | 1.在窗口领取并按要求填写预售许可证申请表(此表也可从济南住宅与房地产网站www.jnfdc.gov.cn下载)。 2.接到申请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进行现场查勘,初审和现场查勘合格的,发给预售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
收费依据 与标准: | 不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