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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审批

作者: 来源: 日期:2014/11/11 11:02:42 人气:129 加入收藏 评论:0 标签:yushouxukezheng

许可事项: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审批

办理机构:

市审批中心建委窗口(咨询电话:86561817)

办理依据:

1.《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条例》

2.《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40号)


申报材料:

1.济南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申请表及附表(加盖公司印章)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3.资质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验原件)

5.房地产开发项目经营权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规划总平面图复印件(验原件)

7.济南市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相关技术经济指标表(加盖公司印章)

8.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验原件)

9.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验原件)

10.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的证明(加盖公司印章)

11.商品房预测绘报告和商品房预售总档备案证明(验原件)

12.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备案证明及委托合同复印件(验原件)

13.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已经设置抵押的,提交抵押权人签署的书面意见;未设置抵押的,公司出具证明。(加盖公司印章)

14.销售楼盘申报价格(具体到套)一览表(加盖公司印章)

15.商品房预售合同模版(不同模版的分别提供)

16.配套工程建设同步完成进度情况说明(加盖公司印章)

17.民用建筑节能信息公示表(内容必须与审核通过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一致)(加盖公司印章)

18.住房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和承担方式说明(加盖公司印章)

19.在售网签情况说明

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内。


办事程序:

1.在窗口领取并按要求填写预售许可证申请表(此表也可从济南住宅与房地产网站www.jnfdc.gov.cn下载)。

2.接到申请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进行现场查勘,初审和现场查勘合格的,发给预售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收费依据

与标准:

不收费


本文网址:http://www.sdwyzb.com/show.asp?id=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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