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在线留言
Loading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公告 > 正文

关于领取2014年度物业管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日期:2015/2/9 17:20:59 人气:111 加入收藏 评论:0 标签:

关于领取2014年度物业管理师

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14年度物业管理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合格证书已开始发放、现将领取证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地点

济南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经七纬二路88号房地产大厦2106室)

二、办理时间

2月10日-2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办理。

三、携带资料

1、考试准考证(准考证丢失的可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用于资格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不予发放资格证书,详见附件)。

3、填写完整并由单位加盖公章后的《执业资格考试登记表》1份(可在《相关下载》中下载,用A4型纸张)。

4、提供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寸、两寸各一张(一寸照片贴在登记表上,二寸照片贴在证书上)

四、咨询电话

0531-82077106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社部第12号令(摘要)


济南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0一五年二月九日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社部第12号令(摘要)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第二章

(第七条)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对其中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人员,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

(第九条)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依照本规定第七条处理。


本文网址:http://www.sdwyzb.com/show.asp?id=5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