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在线留言
Loading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办事指南 > 正文

新建房屋物业管理区域划分

作者: 来源: 日期:2022/12/27 16:55:35 人气:189 加入收藏 评论:0 标签:

一、事项名称

新建房屋物业管理区域划分

二、办理依据

《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九条、《济南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三、办理机构

项目所在地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市区物业管理区域划分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初步划定后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准划定;平阴县、商河县物业管理区域划分由其自行划定。

四、办理条件

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开发项目预售许可证或者商品房现售备案之前。

五、申报材料

(一)《物业管理区域划分申请书》(原件经建设单位、街道办事处盖章后扫描上传,受理环节留存原件);*)

(二)建设单位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上传);*)

(三)建设单位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上传);*)

(四)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相关土地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上传,受理环节留存复印件);*)

(五)地名核准文件(标准地名使用证)(原件扫描上传,受理环节留存复印件);*)

(六)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签章的项目规划设计方案(主要指项目总平面图,原件扫描上传,同时上传DWG格式项目总平面图,受理环节留存复印件);*)

(七)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扫描上传,受理环节留存复印件);*)

(八)经规划主管部门签章的物业服务用房所在的楼层平面图(原件扫描上传,受理环节留存原件);*)

(九)经规划主管部门签章的地下车库平面图(含地下消防设施,原件扫描上传,受理环节留存原件);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材料(原件扫描上传,受理环节留存复印件)。

申请人申报新建房屋物业管理区域划分时,应向区县部门提交或邮寄第(一)(四)(五)(六)(七)(八)(九)(十)项纸质材料。

第(九)(十)项材料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提供。

六、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七、办理流程

受理->划定->办结

八、收费标准

不收取费用。

九、咨询电话

历下区:86568238    市中区:82078686

槐荫区:87086076    天桥区:86922190

历城区:88112990    长清区:66589838

章丘区:83230817    济阳区:84237975

莱芜区:76215419    钢城区:76978007

平阴县:87688617    商河县:84860938

高新区:82826605    南部山区:88112683

起步区:66604303

十、网办地址

    http://www.jinan.gov.cn/col/col57769/


本文网址:http://www.sdwyzb.com/show.asp?id=448
上一篇:没有资料
编辑推荐
  • 没有资料